工業排放的廢水有什么危害與影響?
標簽:工業污水處理
我國工業污水處理排放管理仍主要采用COD、BOD和氨氮等理化指標。我國頒布實施了制藥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體系,包括發酵類、化學合成類、提取類中藥類、生物工程類和混裝制劑類,規定pH、色度、SS含量、BOD、COD等理化指標排放限制。但是,現有的處理技術難以將制藥廢水中含有的不同種類有毒有害化合物去除完全。這些污染物質排放到水體后,不能在自然生態環境中完全生物降解,導致受納水體受到有毒有害物質的長期污染。此外,許多未識別的化學物質、檢測濃度低的化合物與未降解污染物在環境中相互發生化學反應,產生的二次污染物質加劇對水生物的毒害作用。
制藥廢水成分復雜,廢水中含有大量有毒污染物質,例如,多環芳烴和雜環化合物。制藥廢水中有毒有害污染物質的鑒別,對確定特征污染物和污染源控制提供重要依據,但難以反映廢水中多種污染物的綜合毒性作用。在常規的理化指標分析基礎上增加生物毒性測試分析,是十分必要的。生物毒性測試能夠進行有毒有害物質對測試生物的綜合毒性作用評價,包括未知物質引起的協同,拮抗,或相加效應,使用生物毒性測試能夠全面評價制藥廢水對受納水體水生生物的毒性作用,提供排放物質對水生生物產生不利影響的重要信息。
含有大量難降解有機污染物的制藥廢水,經過傳統方法處理直接或間接排放進入受納水體后,有毒污染物質能夠長時間殘留在水體中,致使受納水體對水中生物產生毒害作用,嚴重影響受納水體的生態環境穩定和安全。處于制藥廢水排放下游的野生生物,低廢水濃度下仍發生生理、生化上的不良反應。首先,排放到受納水體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大多具有較強的毒性和致癌、致畸、致突變及干擾水生生物內分泌等作用,毒害水生生物,導致水生生物種群密度的減少甚至是衰亡;其次,有機物在受納水體中進行耗氧分解時,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致使水域中的好氧生物大量死亡,厭氧微生物大量繁殖,抑制水生生物的生長,使水域產生惡臭味;然后,制藥生產的藥劑及其合成中間體具有一定的殺菌、抑菌作用,威脅受納水體中藻類等微生物的新陳代謝活動,致使生態系統的平衡被破壞,據報道,泰樂霉素等抗生素,低劑量下仍能夠阻礙微藻的生長和繁殖速度。
受納水體毒性不僅能夠嚴重危害水生生物健康和水域環境安全,還可以表現為有毒有害物質以受納水體為媒介,通過食物鏈,不斷積累、富集、進入動物或人體內,產生毒性,間接威脅動物和人類的生命安全。因此,制藥廢水受納水體的毒性研究,對于保障水生生物和水域水質安全,維持水生態環境平衡,保護生物和人類的健康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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