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磷化廢水處理工程的設計范圍及排放標準
標簽:磷化廢水處理
漓源環保承接的廣州磷化廢水處理工程的廢水主要來源于鋼鐵、有色金屬(如鋁、鋅)表面磷化的前處理,一般有除油除銹、表調、磷化鈍化等過程。廣州磷化廢水處理工程的廢水主要污染物有油、磷酸鹽、Zn2+等。我國的工業企業污水排放量處于較高的水平,工業污水處理問題一直成為制約工業經濟發展的首要問題。該工程的廢水若不經處理直接排放,勢必對周圍水體造成嚴重污染。
另外,該公司生產線上還產生了少量含鉻廢水,主要污染物為六價鉻等。鉻屬于一類污染物,需要單獨在排放口前處理達標方可排放。
廣州磷化廢水處理工程的廢水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級排放標準。漓源環保受該公司的委托,在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基礎資料,依據有關環保政策和法規,就綜合處理效果、運行管理、經濟等多種因素考慮,對該公司的廢水處理進行方案設計。
1、設計規模
設計處理規模為:10.1m3/d。
2、廢水水量水質
根據漓源環保對此類廢水以往的處理經驗,該類廢水水質數據如下(單位為mg/l):
表1 廢水水質水量一覽表
類型 | 水量(m3/d) | 單位:mg/l | |||||||
pH | CODcr | SS | Zn2+ | PO43- | 石油類 | Cr | 備注 | ||
磷化廢水 | 10 | 5-7 | 20-50 | 20-100 | 5-15 | 10-30 | 5-35 | - | |
含鉻廢水 | 0.1 | 5-6 | 200 | 100 | - | - | - | 15 | |
合計 | 10.1 |
3、出水排放標準
根據該公司要求規劃,廢水經處理后出水的排放標準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級標準,具體相關指標如下表2所示(單位為mg/l):
表2 出水指標排放標準(單位mg/l,除pH外)
序號 | 參數 | 排放標準 |
1 | PH | 6—9 |
2 | SS | ≤70 |
3 | CODcr | ≤100 |
4 | BOD5 | ≤20 |
5 | NH3—N | ≤10 |
6 | 總鋅 | ≤2.0 |
7 | 磷酸鹽 | ≤0.5 |
8 | 石油類 | ≤10 |
9 | 六價鉻 | ≤0.5 |
10 | 色度(稀釋倍數)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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