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品廢水處理方法
標簽:工業廢水處理
木制品是以林木為原材料制成的家具、地板、相框、裝飾品等,其生產過程中會產生相應的木制品廢水,如選擇木制品廢水處理方法,漓源環保帶您簡單了解下。
木制品廢水處理主要來源于木材加工業的工業生產過程。其中木材蒸煮廢水水量較大。木制品廢水屬于有機廢水,其中木材蒸煮廢水屬于高濃度有機廢水處理,其特征有水量大,顏色高,木質素含量高,廢水生物降解性差,主要含有木質素維素等難降解大分子有機化合物,可生化性較差,木材蒸煮污水主要成分有:木質素,纖維素等。
混凝法:向木制品廢水中投入一定量的混凝劑,使木制品廢水中難以自然沉淀的膠體狀污染物和一部分細小懸浮物經過脫穩、凝聚、架橋等反應過程,形成具有一定大小的絮凝體,再進入沉淀池中進行沉淀分離,從而使膠體狀污染物得以從木制品廢水中分離。
UASB+SBR:出水穩定且均能達標排放。UASB包括反應器的主要設備、三相分離器、布水設備等。能源消耗少,產生的沼氣可以利用,減少后續好氧產泥量,占地少、投資低、能耗少,污泥產率低、處理費用較低。因此,在木制品廢水中應用較為廣泛。
該木制品廢水處理方法根據建設材料的不同,費用也會有所差別。設計參數等需更具實際水質水量等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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