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廢水處理原則
標簽:重金屬廢水處理
今天漓源環保給大家介紹一下重金屬廢水處理,廢水中的重金屬是各種常用方法不能分解破壞的,而只能轉移它們的存在位置和轉變它們的物理和化學形態。例如,經化學沉淀處理后,廢水中的重金屬從溶解的離子狀態轉變成難溶性化合物而沉淀下來,從水中轉移到污泥中;經離子交換處理后,廢水中的金屬離子轉移到離子交換樹脂上;經再生后又從離子交換樹脂上轉移到再生廢液中。
總之,重金屬廢水經處理后形成兩種產物,一是基本上脫除了重金屬的處理水,一是重金屬的濃縮產物。重金屬濃度低于排放標準的處理水可以排放;如果符合生產工藝用水要求,好回用。濃縮產物中的重金屬大都有使用價值,應盡量回收利用;沒有回收價值的,要加以無害化處理。
重金屬廢水處理必須采用綜合措施。首先,根本的是改革生產工藝,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其次是在使用重金屬的生產過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藝流程和完善的生產設備,實行科學的生產管理和運行操作,減少重金屬的耗用量和隨廢水的流失量;在此基礎上對數量少、濃度低的廢水進行有效的處理。
重金屬廢水應當在產生地點就地處理,不同其他廢水混合,以免使處理復雜化。更不應當不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同城市污水混合進入污水處理廠。如果用含有重金屬的污泥和廢水作為肥料和灌溉農田,會使土壤受污染,造成重金屬在農作物中積蓄。在農作物中富集系數高的重金屬是鎘、鎳和鋅,而在水生生物中富集系數高的重金屬是汞、鋅等。
以上為漓源環保介紹的重金屬廢水處理,更多的污水處理知識請咨詢漓源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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